红河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云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红河学院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技能要求,或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三)身体健康,符合我校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四)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学校政策及工作待遇
经学校考察和研究决定引进的高层次高水平人才,除享受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工资、津贴等福利待遇外,学校另行提供以下待遇:
(一)博士
1、提供30—50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和安家费,具体数额根据所引进人才学缘、学科紧缺度、科研成果和发展潜力等综合因素商定;
2、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3万元,理工类5万元,按学校科研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按月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补贴;
4、视情况解决配偶工作;
5、在教学、科研、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提供较为有利的条件。
(二)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成果突出、达到三级教授水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为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40—55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及安家费;为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35—50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及安家费;为成果突出的、达到我校三级教授水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30—45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及安家费。具体数额根据学科情况、科研成果和学术影响等综合因素商定;
2、按月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补贴;
3、视情况解决配偶工作;
4、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6万元,理工类10万元,按学校科研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5、在教学、科研、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提供较为有利的条件。
(三)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国贴”专家、“省突”专家、“省贴”专家、博导、云岭教学名师、云岭学者、云岭英才计划入选者等在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学术成果和重要影响的高层次人才。
1、提供40—60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及安家费;
2、按月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补贴;
3、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4、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10万元,理工类20万元,按学校科研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5、在教学、科研、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提供较为有利的条件。
(四)第四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等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大影响的知名专家学者。
(五)第五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上述人才到学校报到后,给予报销一次原单位至学校的差旅费,提供5年期的过渡性住房。给予引进人才的待遇,科研经费按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的规定据实报销,高层次人才补贴按月发放,购房补贴和安家费可选择签订合同后先一次性领取60%,剩余40%从第二年分7年(84个月)的方式发放,也可选择分8年(96个月)的方式发放。
上述人才如有其它要求可面议。
四、招聘岗位及其他说明
(一)招聘岗位查询
(二)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员待公告;
2、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3、报名及所需材料:
(1)填写并发送报名表
(2)发送支撑材料
②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书、其他资格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③应聘人员获得的社会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代表性论著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