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盘由纵横各十九条等距离、垂直交叉的平行线构成。形成361个交叉点,简称为“点”。
棋盘整体形状以及每个格子纵、横向相比,横向稍短,通常为每格2.4厘米:2.3厘米。
在棋盘上标有九个小圆点,称作“星”。中央的星又称“天元”,见图一。
图一
2、棋子
棋子分黑白两色,形状为扁圆形体。
棋子的数量应能保证顺利终局。正式比赛以黑、白各180子为宜。
第2条 围棋的下法
1、对局双方各执一色棋子。
2、空枰开局。
3、黑先白后,交替着一子于棋盘的点上。
4、棋子下定后,不再向其他点移动。
5、轮流下子是双方的权利,但允许任何一方放弃下子权而使用虚着。
第3条 棋子的气
一个棋子在棋盘上,与它直线紧邻的空点是这个棋子的“气”。
直线紧邻的点上如果有同色棋子存在,这些棋子就相互连接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直线紧邻的点上如果有异色棋子存在,此处的气便不存在。棋子如失去所有的气,就不能在棋盘上存在。
第4条 提子
把无气之子清理出棋盘的手段叫“提子”。提子有二种:
1、下子后,对方棋子无气,应立即提取对方无气之子。
2、下子后,双方棋子都呈无气状态,应立即提取对方无气之子。
第5条 禁着点
棋盘上的任何一点,如某方下子后,该子立即呈无气状态,同时又不能提取对方的棋子。这个点叫做“禁着点”。如图二的A点都是黑方的禁着点。
图二
第6条 禁止全局同形
着子后不得使对方重复面临曾出现过的局面。
第7条 终局
1、棋局下到双方一致确认着子完毕时,为终局。
2、对局中有一方中途认输时,为终局。
3、双方连续使用虚着,为终局。
第8条 活棋与死棋
1、终局时,经双方确认,不能被提取的棋都是活棋。
2、终局时,经双方确认,能被提取的棋都是死棋。
第9条 计算胜负
1、点的所属。由一方(一色)棋子所占的点,属于这一方。如果一个空点,通过直线相连所达到的都是同一方棋子,则此点属于该方,如果有双方棋子,则双方各占其半。
2、得点多的一方为胜。为平衡先行之利使对局公平,通常要求先行的黑方作出补偿,称为贴先。
3、任何一方均可随时自行认输,则棋局就此立即结束。
4、计数方式:
终局后,按照前条之规定计数。为保证计数之准确快速,可以采用一些计数方法,只要计数结果正确,任何方法均可,但应在对局前确定一种方法,以利于规范操作。下面列出四种常用方法,供选用。
(1)单方计数法
只点数一方所得的点,即其所得的子点与空点之和。以其与棋盘总点数的一半1802(
)作比较,而确定胜负差数,其值为黑白点之差的一半。在这种方法下,计量单位名称习惯称为“子”,因此俗称归本数子法。此即中国规则。
(2)填满计数
局终后双方各自把棋子填入自己的空中,填满为止,然后数子。本方法必须保证棋盒内棋子数为准确的180颗,如此则根据填满之盈缺立即能得出结果。双方应同时填数,以互相校对。此即应氏规则。
(3)等子比空法一
局终点数时,先把棋盘上双方的子数做成相等,然后比较双方的空点数,确定胜负。实现等子的方法是死子回填到己方的空里,只要双方着子数相等,回填后等子即自动实现。如双方着子数不相等,则少的一方把其补足即可。此即美国规则、英国规则、法国规则。
(4)等子比空法二
局终点数时,死子回填到己方的空里,然后比较双方的空点数,确定胜负。如对局中有弃着,则此弃着后,要求双方着子数相等,如双方着子数不相等,则把其补足即可。此即改良日本规则。
第二章 竞赛规定
第10条 竞赛方式
1、围棋队际赛以队为单位,每队由领队、教练员和队员组成。研究室同步直播比赛对局,研究室人员由领队,队长,教练员和不上场队员构成。每节开始前5分钟各领队向裁判组提交本节出场名单及出场位置号。领队未到场时依次由教练、队长、第3、2、1节上场队员位置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担任执行领队。
2、每盘棋的比赛都分为3节:第1节从第1手至第72手,第2节从73手至143手,第3节从144手至比赛结束。每节间休息时间为5分钟,期间计时暂停。
3、每节由各队派2名棋手联棋对弈,选手交叉落坐,按照顺时针顺序落子,由每方序号列前的选手按钟。
4、每队上场选手最多下满一节,替补选手最多只能下满本节比赛。已上过场的选手不得再次上场。
5、每场比赛每队拥有3次换人机会,及2次暂停机会。一方提出暂停或换人请求后,现场裁判应及时停钟并向提出请求方反馈棋序,由提出请求方确认生效或取消。
换人:
(1)由场上选手或领队向裁判员提出换人申请并提交换人名单,随后在裁判员监督下换人;
(2)替补选手落座前任何比赛选手不得离开对局室,替补选手落座后被替换选手应尽快离开对局室;
(3)一方提出换人时由裁判员停钟,从确认换人生效开始至替补队员就位对局室止不应超过60秒,如故意拖延裁判员应按时开钟继续比赛,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劝告,黄牌警告乃至废除本次替换,同时申请方用掉一次换人机会。
暂停:
(2)计时从确认暂停生效开始至运动员回到对局室就位止,如故意拖延裁判员应按时开钟继续比赛,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劝告,黄牌警告乃至停着的追加处罚。
第11条 先后手的确定
对局的先后手,由大会抽签编排或对局前由领队猜先决定。竞赛规程对此应作明确表述。
第12条 贴子
围棋队际赛黑贴3又1/2子,黑184子为和棋。循环赛中胜方3分,负方0分;和棋双方各得1分。淘汰赛中若双方下和,采用“节棋”办法定胜负。
注:个别不同比赛,按实际情况,也可采取赛前规定“平目下和”直接判白胜
“节棋”定义:在围棋队际赛中,选择以第三节开始及144手起再次对弈至终的过程。
“节棋”规则:当双方出现和棋时,若比赛赛制要求本场必须分出胜负,则将棋局复原到第二节结束时的局面,由双方重新派任意两名棋手上场对局,若弈至最后再次和棋,则判黑方获胜。其中用时为双方所剩时间(包括读秒)。在“节棋”过程中的其他规则,依照原规则进行。
“节棋”流程:当裁判数子完毕宣布和棋时,双方领队上场签字确认,并共同将棋局复原至143手(即第二节结束状态),自双方领队确认棋局复原开始,两队准备时间计时3分钟,然后双方各派大名单内任意两名棋手上场从144手开始,使用之前剩余的时间(包括读秒),双方各有一次换人和暂停的权利,若弈至最后再和,判黑方获胜。
第13条 计时
推荐比赛用时为基本时限加读秒次数,每次读秒限时,包干用时不适用于国棋(围棋队际赛)规则。具体计时规则由各竞赛组织在竞赛补充规定中明确。
第14条 终局
除总则第7条规定的终局方式外,围棋队际赛的专有终局方式为:执行领队向当值裁判确认认输。
第15条 棋手的职业道德和赛场纪律
1、棋手参赛,一律不得下假棋,搞君子协定等作弊行为;
2、棋手不得无故弃权和中途退出比赛;
3、对局中,场上棋手不得离席;
4、比赛时,棋手不准有任何妨碍对方思考或与队友交流的行为,确认认输除外;
5、比赛中,禁止参赛者与其他人谈论与本局有关或与本队有关的内容。实属必要的谈话,应经裁判长许可并在裁判员监督下进行。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2分钟;
6、对局者应注意言行文明,保持衣着整洁;
7、棋手进入赛场必须关闭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
8、棋手在对局中吸烟,必须符合比赛当地的法律和赛会的规定;
第16条 棋手的权利和义务
1、弘扬职业道德,遵守赛场纪律,维护赛场秩序,确保竞赛顺利进行是棋手的义务。
3、对于妨碍正常比赛的违规行为,棋手有提出意见和申诉的权利。但对于一局棋中对方违规行为的具体申诉,须在对局进行当时立即提出,逾期失效。
4、在双方正式确认胜败结果之前,棋手有权提出复核。对方有义务配合复核。经对局双方和执行裁判正式确认的胜败结果,任何人均无权改变。
5、比赛终局后,棋手有整理好棋具并按规定退场的义务。
6、参赛棋手有准时参加赛会规定的开、闭幕式和其他礼仪性、公益性、宣传性活动的义务。
第三章 裁判法则
第17条 行棋
1、已由赛会确定先后手的比赛中,如开赛后拿错黑白棋,在第10手之前(含)允许改正。超过10手棋之后,一律不予改正。此后的编排工作以原先赛会确定的为依据。
2、一方并未表示弃权,另一方连下两着,判第二着无效并黄牌警告一次。
3、棋子离手,表示着子权完成。完成着子权后,再将棋子拿起下在别处,称为悔棋。发生悔棋时,由对方于下一手着手之前向裁判提出方为有效。悔棋无效,判棋子放回原处,并黄牌警告一次。如一方的棋子不慎掉落于棋盘,经对方场上两人均同意后,允许其拣起后任选着点。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裁判长裁决。
4、在使用计时器的比赛中,须于着子之后才能按计时器。着子之前或与着子同时按计时器的,判劝告一次,不改变计时器读数。
5、比赛途中如发现前面下的棋子已有移动,在双方场上四人意见一致的前提下,应将移动之子挪回原处。无法确认原处时,允许挪子于双方场上四人一致认可的点。如果双方场上四人无论如何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裁判长可根据移动之子对棋局进程的影响程度,判:
(1)移动之子挪至合理点;
(2)移动之子有效;
(3)和棋;
(4)重赛;
(5)双方均负。
如有故意移子的证据,则应判移子者一方为负。
6、比赛中,因非对局双方原因造成棋局散乱,经复盘,如双方场上四人达成一致意见,应按复盘次序继续比赛。如果无论如何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裁判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判罚:
(1)和棋;
(2)重赛;
(3)双方均负。
如对局者确属无意中散乱了棋局,允许复盘续赛。不能复盘的,则判散乱棋局一方为负。
7、比赛进行中若出现行棋次序错误(即当前落子座位与上一落子座位不符合顺时针延续关系),对方须在落子前向裁判员提出,经裁判员确认生效,若已落新子则自动失效。第1次行棋错误罚失误方1子,第2次罚2子,第3次罚3子,第4次罚4子,在计算胜负时累计计算。发生次序错误时着手有效,由失误者下位棋手选择己方接续者继续对局。每位棋手最多只允许2次行棋次序的错误,出现第3次时将选手红牌罚下。一局棋中每队最多只允许4次行棋次序的错误,出现第5次时判该队负。
8、每节比赛中棋手行棋若超过规定手数,着子有效,每超过1手罚1子。
第18条 提子
1、下子后,误提对方有气之子,判误提者黄牌警告一次,将有气之子放回原处。
2、下子后,未提或漏提对方无气之子,判未提、漏提者黄牌警告一次并提取无气之子。
3、劫争须找劫材时未找而提劫,判提劫之手无效,弃权一次并黄牌警告一次。
第19条 禁着点
棋子下在禁着点上,判着手无效,弃权一次。
第20条 禁止全局同形再现
全局同形再现是妨碍终局的唯一技术性原因,原则上必须禁止。
1、禁止单劫立即回提;
2、禁止假生类多劫循环;图三黑A位提劫为假生。
图三
3、原则上禁止三劫循环、四劫循环、长生、双提两子等全局同形再现的罕见特例。根据不同比赛,也可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如无胜负、和棋、加赛等。图四为本款所涉及的特例。
图四
第21条 终局
1、轮到着手的一方提议终局,随之放弃着手。如果对方不同意就此终局,则应允许对方着子。放弃着手方随即恢复着手权利,对局重新开始,直至双方场上四人一致同意终局。
2、双方已经确认终局,如果盘上尚留有可争之点,其归属按双活方式处理。例如图五A点。
图五 图六
3、双方已经确认终局后,一方或双方即使又发现了有效手段,也不允许重新开始对局。例如图六黑A之类的有效手段。
4、对死棋和活棋的确认,对局双方意见必须一致。如有争议,重新开始对局,由认为是死的一方先下,以实战解决。
第22条 计时
1、最后一次读秒超时判停一着(虚着)并罚1子,然后继续对局,并继续实施原先读秒方式。
2、提子是着手的组成部分,包含提子的着手,必须全部提清之后方可按钟,违者判黄牌警告一次,不改变计时器读数。读秒过程中出现提子,仍视全部提清为着手结束,应照常读秒。
3、比赛开始之后,发现计时器故障和失准,读数总和的误差超过每小时2分钟(含)的,应立即更换计时器,并参照双方已用时间按比例拨正时间。误差小于此数的,可以更换计时器但不改拨时间。单方面的时间读数改拨,须经裁判长的认可。
4、比赛暂停时,裁判员应将前半段双方用时记录在案并经对局双方确认。续弈时如发现计时器故障和失准,并且找不到前半段双方用时书面记录时,前半段用时判为双方均摊,对执行裁判员另行教育和处罚。
5、按错计时钟应给予劝告,多次按错计时钟裁判员可判该队恶意犯规1次;
第23条 赛场纪律
1、在比赛中下假棋、搞君子协定等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可对有关棋局立即判负或判双方负。如现场已经宣布了比赛结果,已经按这一结果进行了下一轮抽签,甚至在经过数局之后才证实作弊行为,仍允许作出部分或全部取消单方或双方成绩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允许作出今后的停赛处罚。
2、队伍报名参赛后,无正当理由,部分或全部退出比赛除对有关棋局判负之外,允许作出今后的停赛处罚。
3、对于比赛中严重妨碍对方思考和扰乱赛场秩序的行为,由裁判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4、比赛进行中相互商讨或场外影响对局将被视为恶性干扰比赛,当局者与其他人议论该局或者查阅有关资料的,由裁判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5、比赛中违反第二章第15条第5款交谈规定的,由裁判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竞赛规程规定的开、闭幕式和其他礼仪性、公益性、宣传性活动的队伍,除通报批评之外,根据情节和社会影响的严重程度,允许作出降一个名次发放奖金及停赛处罚。
7、禁止上场队员所属的电子产品发出响声或注视电子产品屏幕,由裁判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8、棋手在对局中违反赛会禁烟规定而吸烟者,由裁判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9、比赛进行中原则上不允许棋手离席,违者红牌罚下并计恶意犯规1次。
10、若出现教练向裁判员发出换人或暂停的请求,裁判员接收请求后,责令场上队员执行,但场上队员拒绝执行命令的现象时,裁判有权强制其执行命令,若队员仍不服从,裁判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11、场上发生争议时,裁判员处置前应首先停钟,读秒期间应将钟面恢复至对方着子后的状态,停钟期间需禁止任何人与场上队员进行交流。
第24条 处罚
2、恶意犯规由裁判员出示黄牌警告,同场次相同人员累积2次黄牌应出示红牌;
3、被出示黄牌一方每次罚1子。被出示红牌一方每次罚2子,并禁止被罚人员在本局及下一局参与比赛,场上队员被出示红牌罚下后视同换人1次。
4、特殊情况:若被罚红牌时本方换人机会已用尽,则对手增加一次任意换人(可换上已出场队员)机会继续比赛。被罚红牌方无可上场队员时除罚2子外加罚虚着一次,被处罚队员不下场继续完成比赛。